关于申报2025年成都理工大学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 年)》和四川省教育厅等十八部门《四川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推动“学生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实施,切实提升学校心理育人实效。现组织开展2025年成都理工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课题简介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属于成都理工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课题经费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资助,课题申报、立项、经费及结项的过程管理参照《成都理工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成理党发〔2021〕24号)执行。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全校心育工作者(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学院负责心育工作的辅导员优先)。每个课题限报1名负责人,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需征得本人同意。
(二)选题范围
以《2025年成都理工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为主要依据,结合自身研究优势进行选题。
三、立项数量及经费资助
根据专家评审情况,结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践需要进行立项。其中重点课题4项,每项资助不超过5000元;一般课题10项,每项资助不超过3000元。
四、结项要求
(一)课题结项
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或论文。其中,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8000字,论文应公开发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组织评审组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鉴定,通过验收的准予结项。如课题成果发表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或心理健康教育系统重要报刊和媒体,可直接免评审结项。
(二)成果应用
批准立项课题出版或发表的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课题来源、课题编号和名称。
(三)结题时间
课题研究期限为自立项之日起1年。课题负责人应按计划合理推进研究,在规定期限内按时提交结项材料。课题不能按期完成且有合理理由的,课题负责人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审核同意后可延期结题,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
五、材料报送
申请人填写《2025年成都理工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电子版(邮件命名:【心理健康课题申报】+申报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clxlcdut@126.com。
六、时间安排
1. 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0日。
2. 评审结果公示:9月中旬。
3. 课题实施周期:2025年10月-2026年9月。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