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聚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开展研究,现组织开展2026年成都理工大学哲学社科研究基金“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两会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部署,按照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四川省教育厅等十八部门《四川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需求,破解心理育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产出一批具有理论深度和实践指导价值的研究成果,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全校心育工作者(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学院负责心育工作的辅导员优先)。每个课题限报1名负责人,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需征得本人同意。
(二)选题范围
以《2026年成都理工大学哲学社科研究基金“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为主要依据,结合自身研究优势进行选题。
三、立项数量及经费资助
根据专家评审情况,结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践需要进行立项。其中重点课题4项,每项资助5000元;一般课题10项,每项资助不超过3000元;自筹课题若干,自筹经费。
四、结项要求
(一)课题结项
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或论文。其中,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8000字,论文应公开发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组织评审组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鉴定,通过验收的准予结项。如课题成果发表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或心理健康教育系统重要报刊和媒体,可直接免评审结项。
(二)结项标注
批准立项项目出版或发表的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成都理工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Financed by the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Fund of Chengdu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中(英)文字样和课题批准号(中外文分开使用)。同一成果仅能用于1次校级哲学社科项目的结项。
(三)结项时间
课题研究期限为自立项之日起1年。课题负责人应按计划合理推进研究,在规定期限内按时提交结项材料。关于延期:研究期结束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主动办理结项申请。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结项的,课题负责人须至少提前2个月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审核批准后办理延期结项手续。每个课题只能申请延期1次,且延期时限最长不超过1年。
五、材料报送
申请人填写《2026年成都理工大学哲学社科研究基金“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2),申报材料的纸质版(纸版申请书和论证活页须单独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其中,申请书1份、论证活页5份)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前台(芙蓉食堂三楼),电子版(邮件命名:【2026心理健康课题申报】+申报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18482034525@163.com。
六、时间安排
1.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0日。
2. 评审结果公示:5月中下旬。
3. 课题实施周期:2026年6月-2027年5月。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6年4月3日